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四川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森防总站、成都市森防站的要求,为保护林业生产安全,加速全市林业生态和产业发展步伐,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我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确定森防站、白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营林场、各片区林业站、管护站2007年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主要责任如下: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监测、防控工作。做到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在8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在80%以上,成灾率控制在0.3%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做好国家级中心测报点月报、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日报工作。
白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营林场、林业站、管护站: 1、负责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除治、产地检疫调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是白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营林场、各片区林业站、管护站的日常重要工作。做到监测面积责任到人,监测覆盖率在90%以上。监测情况要在管护员日常巡山日志中体
现出来。林业有害生物一旦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
2、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等检疫对象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现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应立即上报市森防站和当地畜牧主管部门。
3、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责任,治理率在85%以上,成灾率控制在0.3%以内。
4、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局长(签名): (盖章)
森防检疫站站长(签名): (盖章)
白水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国营彭州市林场
林业站、管护站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定方各存一份) |